甘肃开展第二批院内制剂“陇药名方”遴选试点工作
发布时间:2024-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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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甘肃省药监局、省科技厅、省中医药管理局、省医保局印发《通知》,决定开展第二批甘肃省医疗机构中药制剂“陇药名方”遴选试点工作,申报截止时间为10月15日。
《通知》明确,第二批“陇药名方”制剂遴选数量不超过全省医疗机构中药制剂总数百分之一(10个以内),甘肃省内医疗机构可按要求进行申报。有关品种经专家评审、公示无异议后,入选甘肃省医疗机构中药制剂“陇药名方”库。
对入选制剂,甘肃省将在科研课题和成果转化方面予以优先支持,在纳入甘肃省医保药品目录、医保支付等方面给予优惠政策。“陇药名方”制剂按规定将纳入长期处方管理范围,享受各市州门诊慢特病待遇政策的参保患者,可根据病情需要将门诊单次处方用药量延长至12周。符合条件的“陇药名方”制剂将优先纳入甘肃省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原则上每年调整一次,与新版国家医保药品目录同步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