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完善县域医共体布局 提升中医药服务能力
发布时间:2024-0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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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福建省卫生健康委、省委编办、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九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建设的实施方案》,要求完善县域医共体布局,鼓励有条件的县级中医医院牵头组建县域医共体。综合医院牵头的县域医共体应设置中医、妇幼门诊和病房或中西医结合病房。
《实施方案》明确,要提升中医药服务能力,县级中医院要统筹县域中医药服务资源,加快推进县级中医医院“两专科一中心”、共享中药房及中药配送服务项目建设,鼓励有条件的县级中医医院建立县域中药饮片供应中心。推进县域医共体中医医疗、预防保健、特色康复、人才培养、中医药健康宣教等工作,加强对基层医药知识与技能培训和适宜技术推广,指导基层加强“中医馆”“中医阁”建设。
《实施方案》提出,要完善医保支付政策,对中医医疗机构牵头组建的县域医共体在总额预算上适当倾斜。要加强医疗保障政策协同,医保报销目录增设中医康复治疗、安宁疗护等农村地区适宜卫生服务项目,简化申报流程,逐步提高乡村医疗卫生机构服务性收入占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