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首届中医药知识产权保护高级培训班 第二轮通知【2019年5月11日-12日 北京】
各有关单位:
中医药作为我国独特的卫生资源、潜力巨大的经济资源、具有原创优势的科技资源、优秀的文化资源和重要的生态资源,在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着日益重要的作用。合理利用现有的知识产权法律体系保护中医药传统知识及科技成果,探索保护的新模式,有利于中医药的传承、创新与发展。鉴于此,世界中医药学会联合会联合北京中医药大学,拟于2019年5月11-12日在北京举办首届“中医药知识产权保护”高级培训班,就中医药知识产权保护现状、途径及方法等相关问题进行学习研讨,并邀请中医药知识产权保护领域专家举办专题讲座。
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1. 中医药知识产权及传统知识保护现状
2. 专利检索技术、分析方法及应用
3. 中医药领域专利审查要点概要
4. 中医药领域专利申请文件的撰写原则和撰写要点
5. 科研成果知识产权的归属与法律保护
6. 中医药知识产权保护典型案例分析
7. 中医药科技成果转化实务
8. 如何进行专利的防御性布局
二、授课专家简介
柳长华,教授,国家“百千万人才”国家级人选,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世界中医药学会联合会中医药传统知识保护研究专业委员会会长。先后主持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重点项目 “中医药传统知识保护研究”,国家知识产权战略“中医药知识产权保护与利用研究”等,推动中国传统医药作为一大类进入国家保护名录。
宋江秀,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医药生物发明审查部中药一处处长。近年来,负责和承担有关中医药知识产权专项课题研究近20项。作为副主编出版了《中药知识产权保护和申报技术指南》和《中药知识产权保护》,后者荣获“中华中医药学会科学技术奖”二等奖。
刘伟,北京中医药大学副教授,北京市中医药政策研究中心知识产权与品牌管理研究室主任。主要研究方向包括:医药知识产权保护与转化,医药专利保护与管理,医药企业知识产权战略,中医药科技成果转化等。2018年在京成功举办了中医药名家成果转化论坛。
李洪江,北京法盾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主任,最高院知识产权案例指导研究(北京)基地专家、中国法学会知识产权培训项目负责人、中国法学会特聘教授;2014年被评为“中国十佳知识产权诉讼律师”,原国家知识产权局秘书,被称为“知识产权问题解决专家”。
肖晴宇,北京东方灵盾科技有限公司,数据加工经理。10年来主要从事传统药物专利数据的深加工、分析、专题数据库建设等相关工作。多次参与公司项目建设工作,是目前科技部项目“大数据驱动的中医智能辅助诊断服务系统”中课题一“多模态异构中医药大数据高效获取与资源库建设”的主要研究人员。
唐华东,律师,从事知识产权诉讼、相关争议解决、以及专利申请、无效、检索和相关咨询等工作,曾在国家知识产权局从事医药领域专利审查工作;曾代表许多客户在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和各地法院审理的多起专利无效、行政诉讼和民事侵权诉讼案件中取得过胜利成果。
赵欣怡,执业律师,毕业于武汉大学法学院,现担任世界中医药学会联合会综合办公室副主任,法务负责人,在中医药法律服务方面具有一定积累,参与了WTO年度贸易政策审议(中医药)的相关工作,作为骨干成员参与完成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药政策体系框架研究》等项目的研究任务。
苏向银,现任北京东方灵盾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具有专利代理师、律师、知识产权管理体系审核员资格,曾被评为国家专利信息实务人才、北京市优秀专利代理人。主要业务领域为生物、医药、化工领域国内外专利申请、专利布局、PCT申请、专利复审无效、专利侵权诉讼、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认证咨询等。
三、培训对象
1. 中医药科研项目负责人及研究骨干;
2. 中医药科研项目承担单位科管人员;
3. 中医药科技成果持有人。
四、培训时间
2019年5月11日-12日,5月10日下午报到。
五、培训地点
北京中医药大学逸夫博物馆 地址:北京市北三环东路11号
六、联系人
贾冕 010-58650409 15210723142
邮箱:wfcmsctzsbhzx@sina.com
七、有关要求
1.请各学员于5月9日前登录“报名注册系统”(http://zhishi2019.medmeeting.org/cn)完成网上报名程序,或用手机微信扫描二维码报名。
2.每位专家讲解后均留出一定答疑时间,各位学员可以提前准备好相关材料,针对性的解决实际问题。
3.培训费用:1500元/人(含培训费、资料费,不含餐费),1800元/人(含培训费、资料费、餐费),交通、住宿费用自理,会务组可协助安排食宿事宜。在4月26日前完成报名及缴费的学员,将在原有基础上减免200元培训费。
4.付款方式:在线支付(在 “报名注册系统” 上完成支付);银行转账(户名:世界中医药学会联合会,账号:110060971018002604480,开户行:交通银行北京育惠东路支行;用途注明:知识产权培训)。
世界中医药学会联合会
2019年4月3日
附件下载:
1、通知原文